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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证据转换为刑事证据的规则之建构
纪检监察证据转换为刑事证据的规则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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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党员、公务员等违法违纪行为时,对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对其获得的证据应区分采用.对联合办案中的证据一概视同司法机关的的取证行为.单独办案中的证据分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予以原则采用加例外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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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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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411105,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省石门县纪委
关键词:
纪检监察
刑事诉讼
证据
出版年:
2010
沙棘(教育纵横)
陕西省沙棘开发利用科研中心
沙棘(教育纵横)
ISSN:
1003-8809
年,卷(期):
2010.
(11)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