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赋予了公安工作新的内涌,对公安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促进侦、防协作机制的改革,从而彻底改变公安机关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目前导致侦、防协作不畅的原因,既有思想观念方面的,也有制度不完善方面的.因此,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侦、防协作意识;其次,要明确侦、防双方在侦破刑事案件上的职责:再次,要建立健全人事保障、信息传递与通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最后,要切实解决好侦、防双方的矛盾,从而最终实现最大限度地提高破案率和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