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短视频行业的发展中版权侵权问题日益凸显,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主体的版权侵权责任承担需要加以探究.通过对司法判例的实证研发现,网络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侵权责任存在着"通知删除"流程具体操作规范欠缺、注意义务不明确、民事过轻等三方面的问题.对此,可以考虑从法律法规上完善避风港规则的细化操作,并将之设为诉讼前置程序,以提高其适用率;健全网络短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结合平台技术特征增设事前事中的注意义务,并将提供用户信息作为事后注意义务;加大对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加重平台版权侵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基金项目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13YBF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