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纵横2022,Vol.37Issue(6) :45-51.

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

李其贺 白牧蓉
社科纵横2022,Vol.37Issue(6) :45-51.

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

李其贺 1白牧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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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兰州大学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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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以独立董事未尽到勤勉义务为由,判罚独立董事对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引发人们对于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的广泛关注.自2001年中国正式确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相关内容一直未在法律制度中具体化,进而导致实践中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缺乏明确标准.在理论层面比较分析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有关标准后,根据中国独立董事特有情况进行标准选择和细化,在制度层面调整独立董事法律定位,构建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并完善司法衔接,尝试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标准提供解决方案.

关键词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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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0)(20CFX048)

甘肃省教育科技创新项目(2021CXZX-072)

出版年

2022
社科纵横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科纵横

CHSSCD
影响因子:0.305
ISSN:1007-9106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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