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是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表达.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分析广西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行动逻辑.研究发现,在基层协商民主的政策目标驱使下,内生需求、激励驱动、压力刺激构成了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三重动力因素.试点村通过构建以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治理主体架构,形成了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组织保障.要实现可持续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表达,需要发挥基础型、环境型、协同型的行动工具推动制度的健全、人才的补位和资源的完善等方面,以此实现基层协商主体全面、协商范畴全面、协商制度全面、协商过程全面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目标.
基金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2FGL028)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重点项目(十四五)(2022)(2022Z1Y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