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Vol.44Issue(1) :49-53.DOI:10.3969/j.issn.1007-5674.2016.01.009

"天理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关系新论

王胜国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Vol.44Issue(1) :49-53.DOI:10.3969/j.issn.1007-5674.2016.01.009

"天理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关系新论

王胜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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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际法商系,河北 石家庄 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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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理观"影响下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四种表征:一是为法的创制和实施披上了神秘的外衣,增加了立法和司法的神圣性、威慑力;二是有利于调动司法审判人员审理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弥补国家成文法的不足与瑕疵;三是为中华法系和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奠定了"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的思想基础;四是有助于保持和唤醒司法审判人员的心底良知和潜在的道德意识,进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关键词

天理/法律文化/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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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6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31
ISSN:1007-5674
参考文献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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