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2012,Issue(3) :107.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卿杰
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2012,Issue(3) :107.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卿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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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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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在社会中时有发生,是一种普遍性的侵权行为类型,只要动物具有其本性的危险性,该类侵权行为就随时都可能发生.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中,侵权人自己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而是因为与饲养动物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而为饲养动物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它是一种准侵权行为.

关键词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控制状态/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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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

ISSN:1006-656X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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