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目中问题,我认为应该先弄清楚:什么是能动的司法以及它的特征和表现。只有在理清楚“能动的司法”的基本知识后我们才能更好的去分析诉讼的本质和特征。因为能动的司法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当然它必然体现诉讼的某些本质和特征,此外,还有一个根本的前提是我们还应该弄明白什么是诉讼的本质?什么是诉讼的特征?只有在对这些问题比较明晰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的解决好题目中的问题。当然这里的“什么是”仅仅指概念的界定而不包括它具体包括哪些东西,如果先前已经限定它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话,那么我们“再探”岂不是被局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