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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法上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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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我国《增值税法(草案)》(二次意见稿)中的关键概念.受增值税间接税特性的影响,增值税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繁杂性.然而,从目前的理论和实务来看,消费的判断标准还存在争议和模糊之处.这造成了在面临复杂交易、数字经济等场景时,消费行为无法被清晰识别的困境.结合增值税对消费征税的属性,消费概念应分别以"给付利益""有偿性""经营性"加以归纳和解释.同时,以"经营目的"作为生产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分标准,保障纳税人抵扣权的行使.

杨小强、廖璐、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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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消费 增值税 有偿性 经营性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8BFX140

2024

税收经济研究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税收经济研究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753
ISSN:2095-1280
年,卷(期):202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