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作为消费税第一大税目,占国内消费税收入 50%以上,评估其征税环节后移收入下划地方的政策效应是消费税下划地方改革题中应有之义.参照国发[2019]21号"定基数、调增量"的改革方案,数值模拟表明:改革初期,增量收入对各省税收增收、财政缺口弥补作用较小;改革中长期总体上有利于多数省份的财力增长,但存在异质性差异,对发达地区的税收增收效果不明显但能在较大程度上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对经济落后地区增收效应显著而对财政缺口弥补效果不佳.卷烟消费税横向分配可有效改善区域财力不均衡的问题,但会引发各省份新的财政利益冲突,部分生产大省利益受损,消费大省普遍获益但存在分化.因此,在卷烟消费税划归地方的同时,适宜建立收入调节基金,以改善生产大省利益受损的问题;在后移征税环节的同时,采用综合因素原则,综合设计卷烟消费税收入区域间横向分享方案,以减轻改革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征管配套能力,切实保障改革方案能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