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就执行款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导致不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代扣代缴税款是否能够构成执行款组成部分,从而视为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目前司法实践做法不一,导致被执行人陷入两难.本文通过梳理现有典型类案,对被执行人支付相关执行款时是否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判决(裁决)未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裁判给付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代扣代缴问题是否属于执行异议审查范围等三个核心问题进行剖析,从而明确代扣代缴税款应构成执行款一部分,并从兼顾公法义务与私法义务、私法债权与国家征税权平衡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