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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税收征管中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之区分——基于实质课税原则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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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数字经济运行的重要场域,平台经济在丰富就业形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挑战,其中以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的区分困难最为典型.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混淆使得同一类型的劳动收入税负不同,可能影响税收公平正义,容易诱发纳税人偷逃税款,最终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平台经济下的交易形式虽然各异,但其经济实质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分析税收法律事实需以民事法律事实为基础,实质课税原则的运用,尤其是"收入成本双原则"的提出,能为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区分提供实践标准,有效解决相应的税收征管难题.

李楠楠、付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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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平台经济 劳务所得 经营所得 税收征管 实质课税

北京市教委科研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SM202210037002

2024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杂志社

税务研究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497
ISSN:1003-448X
年,卷(期):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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