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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意”之辩——“诗言志”与“言不尽意”的矛盾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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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言其志,但不能尽其意.作者能够反映客观现实,抒发自己的情志,但其内心深处的潜在情感难于表现给读者.而读者所期待的和所理解到的往往与诗人所欲表达的情感有差距.而作者欲使英自身的情志得以生发,让读者体验到其心境,则需要二者通过心灵的契合交流,从而达到共鸣状态.

周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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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陕西西安710127

诗言志 言不尽意 共鸣 知音

2012

陕西社会科学论丛
陕西省社科院 长安文化研究中心

陕西社会科学论丛

ISSN:
年,卷(期):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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