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管理2024,Vol.46Issue(4) :28-33.

海洋碳汇补偿制度在船源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纠纷中的适用

王雨昕 孙梦达
水运管理2024,Vol.46Issue(4) :28-33.

海洋碳汇补偿制度在船源性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纠纷中的适用

王雨昕 1孙梦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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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 200050
  • 2.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 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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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海上航运业的高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船源性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难以得到充分治理.将海洋碳汇补偿纳入船源性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既能有效保护海洋碳汇资源本身,又能作为替代性修复手段应对其他类型的船源性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此外,船舶污染防治相关立法亟待完善,充分发挥海洋碳汇补偿制度在船源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作用,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船源性污染/海洋碳汇/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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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2023)(2023-3-046)

出版年

2024
水运管理
上海海事大学

水运管理

影响因子:0.17
ISSN:1000-8799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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