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与勤务是公安实务与警学研究中的常用词汇,经常出现混同误用情形,导致公安警务改革目标不准、警学研究对象不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管理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组织结构、职能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等子系统.警务基于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能体系,表现为警务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勤务基于民警岗位职责,其达成外化为警务活动.两者存在差异,但并非截然对立,仍有一定流动空间.探讨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在理论上,有利于明确警学研究对象,精准开展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促进警学研究深入发展;在实务上,有利于厘清公安机关警务管理体制、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组织模式改革要素,从而准确设定公安警务改革目标、精任选择公安勤务优化路径,提升公安警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