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存阅刊2021,Issue(11) :192.

抽象危险犯的认定标准——形式说的合理性

于涛
文存阅刊2021,Issue(11) :192.

抽象危险犯的认定标准——形式说的合理性

于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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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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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抽象危险犯是通过对法益形成的特定危险将犯罪类型化的一类犯罪,随着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泛化,对抽象危险犯的认定显得尤为重要,当下认定抽象危险犯的标准主要存在形式说和实质说两种,根据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由于抽象的危险来源于行为本身,因此其判断标准应该以形式说为主,以实质说为辅.

关键词

抽象危险犯/实质说/形式说/行为犯/具体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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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1
文存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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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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