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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管理人选任制度的漏洞与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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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对破产事务管理局的设计具有开创意义。其在管理人选任上赋权给债权人,并通过政府介入加强监督,体现了法治民主的进步。相比之下,《企业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存在漏洞。本文浅析该制度的漏洞,并对未来破产法添补与完善做以探讨。

苏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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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社

破产管理人 选任制度 漏洞

2021

文存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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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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