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摄影发展至今近两百年,但哲学与艺术仍未能就"什么是摄影"这一摄影本体论问题达成基本共识.传统摄影理论求助于皮尔斯的"指示符"、巴特的"刺点"与本雅明的"灵晕"等术语,因过于强调摄影的图像性而忽视了摄影的技术发生.在现象学看来,回答摄影本体论问题的关键在于认识到:第一,摄影的技术物性,即"第三滞留",其作为摄影经验的时间性决定了摄影的图像性;第二,"摄影"首先是动词,而后才是名词.一旦将摄影与身体、技术的关系纳入摄影本体论的视域中,摄影在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二者择一就被还原为在身体与技术之间的二者择一,分别给予观者摄影艺术与摄影科学:前者视摄影为一种技术化的身体实践,后者视摄影为一种具身化的技术实践,它们以相互阐释的方式确立了摄影在生活世界中的位置.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3BZX075)
南昌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育创新基金(2023)(287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