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是)不是实在谓词”是康德用以撬动整个思辨理性神学的支点,也是他最重要的哲学成果之一.近年来,国内康德学界围绕如何理解“逻辑谓词”与“实在谓词”产生了激烈争论,并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诠释.然而,这两种诠释方案都有一些明显的缺陷.第三种可能的诠释是:对这两种谓词的区分只是一种功能性区分,用来意指谓词概念为主词概念增添知识的两种方式.“逻辑的/实在的”对应于“形式的/质料的”这一区分,逻辑谓词仅仅在形式上增添主词概念的知识,实在谓词则在质料上增添主词概念的知识.因此,“存在(是)”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综合命题中的逻辑谓词.这种诠释能够克服原来两种诠释的缺陷,使康德的多个文本获得一个融贯的解释.
基金项目
天津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重点课题(19YZ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