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理标志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是我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障机制仍存在不足.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地理标志具有正当性,符合公益诉讼"积极、稳妥"的"等"外探索原则,已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探索也为地理标志进入公益诉讼渠道提供了示范作用.应当从构建地理标志公益诉讼规范体系、促进地理标志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衔接、发布地理标志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案例与典型案例等方面对地理标志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进行规范化建构.
基金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20231065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