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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办理刑事案件检察监督前置机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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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转隶武警部队后,领导指挥体制发生变化,但对外执法基本属性不变.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海警局联合发布《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立案侦查活动接受监督等问题进行规范,明确提出海警办理刑事案件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由事后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对海警刑事执法而言,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前置,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需要,但仍面临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通过研究探索,不断健全完善该领域的相关制度机制.
Research on the Preposition Mechanism of Coast Guard Handling the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of Criminal Cases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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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工程大学基础部,西安,710086

海警 办理刑事案件 检察监督 前置机制

2020

武警工程大学学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

武警工程大学学报

影响因子:0.05
ISSN:2095-3984
年,卷(期):202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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