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资料2014,Issue(16) :100-102.

清末民初直隶宣化府废府存县探研

张欣
文教资料2014,Issue(16) :100-102.

清末民初直隶宣化府废府存县探研

张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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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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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民初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在行政制度上也有所革新。民初,地方行政区划仍沿袭清代制度,实行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省和府之间设道,实为监察区,不构成行政区。民国二年,北京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官厅组织令》和《划一现行各县地方官厅组织令》、废除府一级行政建制,直隶州、直隶厅、散州和散厅一律称之为县。本文试图分析清末民初宣化府废府存县的原因,借以窥视清末民初地方行政废府存县的渊源。

关键词

地方行政制度/宣化府/废府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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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文教资料
南京师范大学

文教资料

CHSSCD
影响因子:0.137
ISSN:1004-8359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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