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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导报·在线教育
2012,
Issue
(25) :
118-118,120.
试论家属作为共同受贿犯罪主体的认定
刘姗姗
网络导报·在线教育
2012,
Issue
(25) :
118-1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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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家属作为共同受贿犯罪主体的认定
刘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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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邢台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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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贿罪同其他许多故意犯罪一样,也存在着共同犯罪形态。共同受贿是受贿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比单独受贿更具有复杂性,这是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各司法机关对共同受贿犯罪的判定标准不一。受贿罪共同犯罪问题是研究贪污贿赂犯罪中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而且对当前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对共同受贿犯罪主体认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
共同受贿
/
共同受贿犯罪
/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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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网络导报·在线教育
内蒙古日报社 中电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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