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金融创新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来收益为担保发行债券,在不丧失承包权前提下,转化为金融市场上可以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农地金融创新模式的选择决定了农地金融化改革的成败.从两个层次上对农地金融创新模式进行科学分类,通过比较不同模式在解决我国农业现代化三大难题的功能结构性差异,为农地金融化改革确立基本方向,从而确定第一个层次上的农地金融创新模式.再通过比较不同子模式的运行特征、适用范围、运行绩效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为各地科学选择第二个层次上的农地金融创新模式提供决策参考.土地信托是我国农地金融创新模式的现实选择,现阶段宜用间接代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