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
- 1. 广西民族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 折叠
摘要
教育领域中的自然分为“自然之自然”和“人之自然”,两者具有本质区别,“自然之自然”本质上指人的天性,“人之自然”本质上指自然界。其中,“人之自然”是不可教的,也是不能改变的,所以教育要尊重与顺应“人之自然”。“自然之自然”对人类具有“包容性”和“反抗性”,并且它的智慧是无限的,所以教育要敬畏与珍视“自然之自然”。教育只有同时兼顾“自然之自然”和“人之自然”,教育与自然才能真正走向和谐。
关键词
教育/人之自然/自然之自然/尊重与顺应/敬畏与珍视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2014JD211)
出版年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