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为什么家庭的基础不是契约?——一个黑格尔的视角
为什么家庭的基础不是契约?——一个黑格尔的视角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主张家庭与婚姻的基础是爱而不是契约,同时提出了对康德契约论家庭学说的批判.从逻辑学基础来说,黑格尔强调契约的"共同性"没有发展到伦理关系的"自在自为的普遍性";而从制度形态来看,他认为契约所基于的私法关系,无法触及家庭的伦理关系.法律可以施予外在的律令,对内心的意向与偏好则无能为力.黑格尔一方面强调家庭无法还原为市民社会的交换关系,同时也表示家庭总会让位于基于特殊意志的制度形态.这意味着,家庭的情感关联虽然高于权利关系,但具有内在的脆弱性.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冯嘉荟
展开 >
作者单位:
(北京100732)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现代外国哲学研究室
关键词:
黑格尔
康德
婚姻
爱
契约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资助计划
项目编号:
DF2023YS11
出版年:
2024
现代哲学
广东哲学学会
现代哲学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228
ISSN:
1000-7660
年,卷(期):
202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