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到课程的基本理念有:"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关于写作教学的具体建议中提到:"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在第三学段习作目标中提到:"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在习作指导过程中,要珍视这些要求,教会学生这些方法,学会在课文上汲取营养,教会他们将生活中的情形真实地展现于习作上,将自己内心独特的体验展示于文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