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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堂习题讲解选择权"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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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堂习题讲解中,学生有选择解答与否的权利;学生有选择协助者的权利;学生有评价协助者的权利.让每个学生有尊严地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的动力,提高学生自身的学习、讲解、评价能力.

勒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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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小学,广东 深圳

数学课堂 选择权 "轮流类"答题模式 有尊严地学习

2019

新课程·小学
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新课程·小学

影响因子:0.114
ISSN:1673-2162
年,卷(期):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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