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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文臣镇守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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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文臣镇守制度始于宣德十年(1435),终于天顺元年(1457).派遣主要目的是镇压民变,属于临时差遣,一般任期不超过2年.镇守文臣一般派往流民较多的省和战略要地,作用是防止民变发生或者及时镇压已经发生的民变.镇守文臣的职权分地方军事、行政两方面.军事职权包括调兵权、作战指挥权、军队人事管理权、后勤管理权.地方行政权包括治理人民、地方官任免、税收、驿传等.天顺二年(1458)起,该项制度被并入巡抚.

李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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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哈尔滨 150080

镇守 明朝 文臣

2024

学理论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

学理论

CHSSCD
影响因子:0.158
ISSN:1002-2589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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