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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与处置:短视频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对内容传播的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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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专章进一步规范了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管理义务.未成年人易通过短视频平台接触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但短视频平台对未成年人内容管理权责不清晰.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定来源,短视频平台对未成年人内容管理义务包括发现义务、处置义务.而短视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管理义务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责与履行困境,包括平台民事归责标准存在争议、平台履行处置权边界模糊等.为纾解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管理义务的实践困境,应进一步厘清短视频平台对涉未成年人内容的发现与处置权责,衔接未成年人模式构建短视频平台分级内容管理规范,同时强化民行协同共治,优化短视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行政监管对象与监管路径.

彭桂兵、胡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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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上海20162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200235

短视频平台 未成年人保护 内容传播 网络保护 内容管理义务

2024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西南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6
ISSN:1004-3926
年,卷(期):2024.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