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构成与根本保障,通过法治方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路径,而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宪制逻辑,则是以法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宪制是赋予宪法或宪章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础和前提,对宪制逻辑的分析和认知,既要关注静态的宪法文本,但更应关注动态的宪法演进历程.考察我国的宪法演进史,中国共产党是建立新中国和制定社会主义宪法的主导力量,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宪制前提;中华民族大家庭凝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宪制理念;社会主义制度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坚实的宪制基础和宪制结构,三者层次分明又互为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宪制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