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民自媒体时代,儿童成为信息网络中的重要群体.对还处于懵懂状态的儿童来说,其个人信息应得到专门保护.如为防止对儿童正常行为的记录演化为成长中的羞赧,对儿童不良行为的记录成为"恶童"标签,有必要建立儿童信息被遗忘权,以消除"信息童年"梦魇.这种权利在种类上属于请求权,具体包括儿童信息删除权和儿童信息免于推送权,其本质是信息控制权益,可由儿童的监护人代为行使,在儿童成长为适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后则应由其本人自主行使.儿童信息被遗忘权并不是要让儿童信息从网络环境中消失,而是希望通过对儿童信息的社会记忆管理,避免网络信息的持久性、固着性、广泛关联性等可能对儿童发展造成的误导与伤害,还儿童以快乐、自由的成长空间.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21YJC88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