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电影百年来的艺术创作观在电影作为媒介技术的强势话语下,其发展一直以电影艺术本位为出发点."戏曲电影"是两种艺术形式同存一体的发展,从"影戏"到"戏影",两种艺术形式的关系一直处于逐势状态.从电影艺术语境而言,"戏曲电影"的三种类型艺术形态(即"以影存戏"、"戏影共存"和"以戏造影")的发展是一个借用戏曲为表现对象,不断创造并逐渐电影化的过程.从戏曲艺术语境下观察,立足戏曲的发展,诸种"合理"还存在着值得反思商榷之处.戏曲不应是电影的一部分;电影应是作为记录性的技术而存在,而非是艺术整体.电影在一定程度改造了戏曲的艺术形态,因而戏曲艺术意义的"戏曲电影"更需要的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