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行政的出现加剧了政治国家中心主义的衰退,政治国家进一步向技术国家演化.智能行政通过技术造就了区别于传统行政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的数智化逻辑.智能行政中的关系样态基于裁量系统而展开,传统的"行政主体—相对人"关系模式将被"行政主体—裁量系统—相对人"关系模式所替代.传统的人权理论被赋予了一定的数字属性,但是人权的两大制度性普遍价值并未消解,仍然能够成为智能行政中人权存在和发展的深厚基础.传统人权保护机制与智能行政所缔造的社会结构存在本质属性的背离,进而诱发了智能行政中人权保护机制证成进路、理论基础与立法模式的三重价值转向.在这场转向中,我们需要把握智能行政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张力平衡,在不同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作出不同的法律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