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知离不开命名,阐释也同样离不开命名.命名既是认识的基本方式,也是阐释的基本方式.对实存之物的命名是一切认知活动的开始,对意义的命名则是一切阐释行为的开始.意义不同于文本的字面含义,不能一望而知,需要透过文本符号意义才可以使之显现.意义不是文本固有的,也不是接受者赋予的,它是文本符号意义和接受者的理解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结果的呈现方式便是命名.命名是意义的显现,命名使意义成为意义.在文学阐释中,除了意义之外还有意味或意蕴,对意味或意蕴的命名是较之对意义的命名更为复杂的事情,往往是一种文学理论的核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