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哲学概念的"公平",首要的含义是基于共同性的同等对待,是社会规则和规范的同等适用.这一层面的公平不只是程序性、工具性概念,本身还具有价值正向性.公平要考虑社会成员的某些特殊性,追求照顾某些差异性的、真正的不偏不倚,"强者的公平"和"弱者的公平"都是不可缺失的内容.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不存在完美的公平,"结果的可接受性或合适性"应当作为追求公平的现实目标.日常生活领域可以将公平与义气、同情等其他美德放在同等位置,作为个人应该具备的美德之一,但社会公共领域应该把公平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一个国家的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