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经》是周代仪式乐歌的文本集合,其分类及其标准素有争议,且多集中于《风》《雅》《颂》一级分类和十五《国风》、二《雅》、三《颂》二级分类的探讨,较少瞩目三级分类,尤其是占《诗经》半数的《国风》每一部别的分类及其标准.上博简《采风曲目》以排布规律的专有音乐术语来分类颇具风诗特点的楚地民歌,反映了乐官采风后会对风诗以声别类予以编排,为《诗经》文本结构中没有呈现的《国风》三级分类及其标准提供了重要线索,表明《诗经》三级分类形态下的每一子目皆是以音乐区分的结果.不仅如此,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记载的楚国乐律体系来看,《采风曲目》中"宫穆""徵和"等标音称谓不是变化音名而是调名,这些调名与弦类乐器的调弦法密切相关,揭示了风诗以调分类这一具体乐学含义.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23)(23CZS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