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盛唐是我国古代礼乐制度"除旧"与"布新"的关键时期.诏令作为以帝王名义颁布的官方文书,对研究唐代音乐史具有重要的镜鉴意义.宋绶、宋敏求父子所编《唐大诏令集·政事》篇载有"礼乐"类诏令共七则,真实记录了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唐玄宗在礼乐制度上的革故鼎新之举.唐代四位帝王前赴后继,先后在修定宫廷雅乐体系和赏拔民间音乐人才等方面做出了不断努力和卓越贡献.唐代音乐诏令的草拟与实施,一方面是帝王文治武功的话语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国家礼乐文明的导向先声.
基金项目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9YJA760075A)
第6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9M66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