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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私约化:晚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民间司法面向
刑罚私约化:晚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民间司法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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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在以往的契约法制研究中,学者们更多把目光聚焦在民事法律方面,而将契约放置于刑事法律方面进行探讨的不多.依据清水江文书材料,将刑罚类契约文书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当发生偷盗、抢夺、犯奸、发塚盗墓等刑事案件时,并未送官依律查办,而是两造一方请得当地"权威人物"主持调解,征得受害人一方谅解,立下戒约、悔错等契约文书,达成"刑事和解".这体现了有限范围内的正当性,可为当下发展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提供历史镜鉴.
外文标题:
Private Contract of Penalty:the Folk Justice in Qingshuijiang River Basin from the Late Qing Dynasty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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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子越、程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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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关键词:
刑罚
清水江
民间
司法
出版年:
2020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凯里学院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CHSSCD
影响因子:
0.349
ISSN:
1674-621X
年,卷(期):
2020.
12
(2)
被引量
1
参考文献量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