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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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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本质上属于排他性交易,目的是通过排除、限制竞争,达到市场垄断地位。当前《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规制"二选一"行为方面存在体系错位的理论难题以及操作性、适用性不强的现实障碍,应充分认识"二选一"行为的危害,以《反垄断法》为破局关键,明确合理抗辩的认定标准,引入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条款,加强消费者隐私保护,完善平台监管体系。

肖薇、张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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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合肥 230009

电商平台 "二选一"行为 排他性交易 反垄断法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AHSKZ2019D001

2024

运城学院学报
运城学院

运城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178
ISSN:1008-8008
年,卷(期):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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