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下文简称《课标》)提出,要"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1].在具体的课程目标里,这一素养需要达成的目标被表述在第5条中.第5条提出:"发展逻辑思维.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阐述自己的发现;运用基本的语言规律和逻辑规则,判别语言运用的正误,准确生动、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认识."[2]逻辑思维的入门知识为概念,"下定义"是获得概念的行为过程.高考命题组将"下定义"设为考题,是对基础逻辑知识的考查,更是落实《课标》内容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