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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逻辑归于逻辑——高考语言文字运用之"下定义"教学研讨
源于逻辑归于逻辑——高考语言文字运用之"下定义"教学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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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下文简称《课标》)提出,要"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1].在具体的课程目标里,这一素养需要达成的目标被表述在第5条中.第5条提出:"发展逻辑思维.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阐述自己的发现;运用基本的语言规律和逻辑规则,判别语言运用的正误,准确生动、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认识."[2]逻辑思维的入门知识为概念,"下定义"是获得概念的行为过程.高考命题组将"下定义"设为考题,是对基础逻辑知识的考查,更是落实《课标》内容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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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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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百色市田阳区田阳高中,广西百色 533600
关键词:
逻辑思维
下定义
概念
种差
相邻属概念
出版年:
2022
DOI:
10.13525/j.cnki.bclt.202203025
语文教学通讯·D刊(学术刊)
山西师范大学
语文教学通讯·D刊(学术刊)
影响因子:
0.249
ISSN:
1004-6097
年,卷(期):
2022.
1194
(3)
参考文献量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