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哲学2022,Vol.43Issue(14) :66-70,80.DOI:10.12014/j.issn.1002-0772.2022.14.13

错误出生诉讼的请求权主体与赔偿范围

The Subject of Claim and the Scope of Compensation in Wrongful Birth Litigation

李倩 张力
医学与哲学2022,Vol.43Issue(14) :66-70,80.DOI:10.12014/j.issn.1002-0772.2022.14.13

错误出生诉讼的请求权主体与赔偿范围

The Subject of Claim and the Scope of Compensation in Wrongful Birth Litigation

李倩 1张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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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 2.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比较私法研究中心 重庆401120
  • 折叠

摘要

在广义的错误出生诉讼中,侵权责任划定的主要争议在于原告资格与赔偿范围的确定.生命诞生对子女自身而言不应被评价为损害,该子女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错误生命之诉难以成立.在错误出生诉讼中,医疗机构系侵害该子女之父母的生育自主权,具体表现为生育知情权与生育选择权,应向该父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残障子女特殊抚养费.基于子女生命尊严与亲子人伦秩序考量,并为避免防御性医疗,残障子女的一般抚养费应由其父母承担,不具备可赔偿性.

关键词

错误出生/生育自主/错误生命/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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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2
医学与哲学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医学与哲学

CSTPCD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314
ISSN:1002-0772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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