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研究2017,Vol.37Issue(3) :1-6.

汉语兼表原因和结果的语法标记

The Grammatical Markers for both Cause and Result

曾冬梅 邓云华 石毓智
语言研究2017,Vol.37Issue(3) :1-6.

汉语兼表原因和结果的语法标记

The Grammatical Markers for both Cause and Result

曾冬梅 1邓云华 2石毓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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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邵阳学院 外语系,湖南 邵阳 422000
  • 2. 邵阳学院 外语系,湖南 邵阳 422000;湖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长沙410081
  • 3. 湖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长沙410081;新加坡国立大学 文学院,新加坡 11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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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因和结果是最重要的逻辑关系之一,每种语言都有各种表达这种逻辑关系的语法手段.根据目前语言类型学的研究成果,其他语言的因果标记的句法功能都是具体明确的,对于一个既定的标记,要么只能标记原因部分,要么只能标记结果部分,而不能兼有标记这两个部分的双重功能,英语的情况就是如此.然而在历史上,汉语的有关语法标记不少都是既可以标记原因部分,又能标记结果部分,即使到了现代汉语,这种现象仍然作为复合连词的语素而普遍存在着.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汉语语法的特点以及汉民族关于因果关系的认知视角.

关键词

因果复句/原因部分/结果部分/连词/语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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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16BYY017)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重点课题(16A195)

出版年

2017
语言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语言研究所

语言研究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76
ISSN:1000-1263
被引量5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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