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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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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决策式AI(Artificial Intellgence,人工智能)与生成式AI在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的使用机理存在差异,应分而治之.决策式AI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属于"非表达性"或"转换性"使用,构成《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与此不同,生成式AI采用的深度学习技术赋予大模型以泛化与记忆能力,难以适用机器学习时代的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例外.因此,针对生成式AI训练数据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应秉承"以人为本"之理念,遵循版权作品合规使用之原则,结合数据应用场景进行差异化规制.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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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 文本与数据挖掘 合理使用 生成式AI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22CFX028

2024

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99
ISSN:1002-4166
年,卷(期):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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