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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制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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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囿于决策式AI(Artificial Intellgence,人工智能)与生成式AI在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的使用机理存在差异,应分而治之.决策式AI训练数据中对版权作品属于"非表达性"或"转换性"使用,构成《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与此不同,生成式AI采用的深度学习技术赋予大模型以泛化与记忆能力,难以适用机器学习时代的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例外.因此,针对生成式AI训练数据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应秉承"以人为本"之理念,遵循版权作品合规使用之原则,结合数据应用场景进行差异化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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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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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
文本与数据挖掘
合理使用
生成式A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项目编号:
22CFX028
出版年:
2024
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499
ISSN:
1002-4166
年,卷(期):
2024.
(15)
参考文献量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