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童用药在昌吉地区医疗机构中的可及性,为后期相关部门制定药品政策提供依据与支持.方法 通过对儿童用药的政策梳理可及性现状,选取某市 3 所医院,基于世卫组织(WHO)/健康行动国际组织(HAI)标准调查方法,从价格水平、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中位价格比(MPR)4 个维度设计调查问卷,分析当前儿童用药品可及性存在的问题,儿童用药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为某市儿童用药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结果 在原研药方面,提示医院1和医院2儿童原研药的可获得性低,医院3的儿童原研用药不可获得,三家医院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原研药均不可获得.在仿制药方面,医院 3 全部药品和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可获得性低,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可获得性较高;医院 1 的全部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可获得性低,全球核心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较高;医院 2 的全部药品,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较高.医院 1 的全部药品,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的销售价格均为最低,医院 3 的全部药品和全球核心目录药品的价格最高,而医院 2 的地区补充目录药品价格最高;3 所医院可负担的药物均为 9 种.MPR<1.5的药品品种有 5 种.结论 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有更高的可获得性,三级医院总体上可获得性药品价格均优于二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