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预算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融资的权限.2015年开始,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采取"国务院分配限额、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模式[1].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和专项债,专项债不计入赤字率,有助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缓解重大项目的资金压力,在稳投资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比2023年增加1000亿元.本文聚焦长三角核心城市上海的新增专项债发行情况,重点分析2015年以来上海新增专项债的发行规模、市区结构、投向领域、主要特征、瓶颈问题等,为上海进一步用足用好专项债提出思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