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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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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破产法主体依然仅限于企业法人,对于自然人主体破产问题的立法缺失带来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日趋严重,各种理论实践探索也为制度构建提供了现实基础,时至今日,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已具备了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缺失及现存障碍,本文在对比研究西方各国与我国港台地区个人破产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从破产主体、程序设置、余债免除及失权与复权等几个方面探索具体制度的构建.

黎宇霞、李雅欣、胡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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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个人破产 失权与复权制度 余债免除制度

2024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301
ISSN:1004-7654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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