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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垄断风险及其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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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连接主义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所依赖的数据和算力资源,往往集中控制于少数科技巨头手中.同时,依托人工智能的数字平台在市场力量的传导方面更具优势,并具有潜在的用户剥削及算法歧视等风险.数字平台是人工智能的组织基础,算力和数据是人工智能的资源基础,内容输出与用户行为预测是人工智能的行为模式.三者的滥用可能引致垄断风险,应当适用数字经济"平台-数据-算法"(PDA)范式进行分析与解构,并通过构建竞争促进型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以开放平台原则划定人工智能必需设施,以共票理论构建人工智能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形成人工智能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引导人工智能的良性发展.

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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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

人工智能 垄断风险 算力 PDA范式 共票理论

2024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301
ISSN:1004-7654
年,卷(期):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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