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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渐进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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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法》具体规范,回归至股权转让的一般交易模型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的效力呈现出渐进性:其一,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是股权变动效力的萌芽,仅协议双方受其约束;其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会导致股权变动效力的中断;其三,股东名册的变更意味着股权变动取得对抗公司的效果,转让协议的契约效力由此扩展至组织体,股权变动的效力走向中间状态;其四,公司登记的变更使得股权变动取得对抗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股权变动的效力最终走向完满.

叶林、尹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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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公司法》 股权转让 渐进性 优先购买权 实质股东名册

2024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301
ISSN:1004-7654
年,卷(期):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