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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行政实施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行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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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法律规范可以划分为规则和原则两种逻辑类型,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质是原则之治,大量案件的处理有赖于一般条款的适用.长期以来,我国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立法意图采取主观主义的解释进路,否认其是行政机构的执法依据和作为一般条款的地位.立法意图的客观主义解释能克服上述偏狭的观点,回应经济、技术和社会不断变迁的需要.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私法的固有品性,但并不妨碍其发挥行政保护的作用.加强一般条款的行政实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各方面的制度保障,包括科学优化一般条款、明确相关行政责任、合理确定适用机构和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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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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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原则性规范
行政实施
制度保障
出版年:
2024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
0.301
ISSN:
1004-7654
年,卷(期):
2024.
(10)